(1)在校学生(含大学生)、在园(所)幼儿,请于2022年12月19日17:30前,完成“共济缴费”确认手续;
(2)非在校学生,非在园(所)幼儿,请于2022年12月25日17:30前,完成“共济缴费”确认手续;
(3)农村居民,请于2022年12月7日17:30前,完成“共济缴费”确认手续。
组网人(即出资人)在确保职保历年账户结余资金可足额支付参保费的前提下,及时完成组网及“共济缴费”确认手续,医保部门将根据您确认的“共济缴费”情况,及时完成扣款及汇缴,请参保人不要错过集中登记缴费期,以免影响待遇享受。市民可通过随申办自助查询“医保金”了解自己历年账户余额(显示的余额数可能因本人就医发生变化)。
具体条件如下:
答:2023年居民医保住院和门急诊医保报销比例按现行政策执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具体待遇标准可以拨打医保咨询服务热线12393咨询。
2.问: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如何调整?
答:为了保证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2023年政府财政继续对城乡居民医保加大投入力度,提高了居民医保总筹资标准。具体为:
- 70周岁以上人员,筹资标准调整为6685元/年,其中个人缴费545元/年、财政补助6140元/年;
- 60-69岁人员,筹资标准调整为6685元/年,其中个人缴费715元/年、财政补助5970元/年;
- 19-59岁人员,筹资标准调整为3665元/年,其中个人缴费885元/年、财政补助2780元/年;
- 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调整为1935元/年,其中个人缴费245元/年、财政补助1690元/年;我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筹资标准调整为665元/年,其中个人缴费245元/年、财政补助420元/年。
3.问:2023年我市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政策有何变化?
答:2023年,我市继续对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帮扶补助。政府对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和低收入老人、重残人员、以及高龄老人等的个人缴费部分继续予以补助。
4.问:2023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如何设置?
答:2023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截止2022年12月25日17:30,希望符合条件的居民在2022年12月22日前及时办理登记参保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缴费,确保个人医疗保险待遇按时享受。
5.问:2023年我市城乡居民如何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答:2023年,医保部门负责参保登记、审核参保资格;税务部门负责按政策核定缴费数额并收缴。
各类人员的参保登记方式和往年基本一样。除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和农村居民外,其他参保人员可通过“一网通办”线上办理2023年度居保参保登记或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并可以在5个工作日后,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完成个人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