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了,纸质发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来了!税务局刚刚通知!6月21日起正式执行。更重磅的是……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降低征纳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建设了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决定在北京市开展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2年6月21日起,北京市纳税人仅作为受票方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的部分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包括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折叠票,以下简称“纸质普票”)。
相较于之前的传统纸质发票及电子发票,全电发票有以下优点:
1、发票信息全面数字化,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
2、发票版式全面简化,重新设计了票面要素,简化购买方、销售方信息,仅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和纳税人名称;联次全面简化,全票无联次;彻底取消了收款人和复核人栏,会计无需纠结。
3、开票流程全面简化,开票零前置,无需税控设备即可开票,无需票种票量核定即可开票,一个企业确定开票总额度即可开票,且开票额度可动态调整。有网络就可以开票,登录网页、客户端或者手机APP即可开票。
4、电子发票重复入账报销问题彻底解决,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标记发票入账标识,避免重复入账。
5、实现发票自动交付,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交付全电发票,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自行交付全电发票。
6、红字发票处理流程简化,发票未入账时可直接全额红冲,发票已入账时销售方和购买方均可提出红字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