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3、成品油专用发票 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5、已勾选申报抵扣或已退税勾选确认的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意:以上情况的发票不能直接作废,需要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发票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显示名称 * 电子邮箱地址 * 网站地址 评论 * 在此浏览器中保存我的显示名称、邮箱地址和网站地址,以便下次评论时使用。 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