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配合做好本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将申报纳税期限由3月15日延长至3月31日。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2年3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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